建筑防火設計常見問題
一、建筑高度和建筑層數(shù)的計算分析
1、建筑高度是消防設計的重要參數(shù),在計算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建筑高度計算時一般按消防車到屋面面層的最大距離進行計算,必須考慮到消防車到達最不利點的因素。
(2)采用不同地面、屋面位置計算出同一建筑不同的建筑高度值時,取最大值進行計算。
(3)在建筑高度計算時,需要區(qū)分住宅建筑與其他民用建筑,兩者建筑高度的計算方式不同。
2、建筑層數(shù)一般按建筑的自然層數(shù)計算。按GB50368—2005住宅建筑規(guī)范第9.1.6條,有兩點需要明確:
(1)建筑住宅與其他功能空間處于同一建筑內時,建筑層數(shù)應疊加計算。
(2)對建筑層高大于3m的層數(shù),應以這些層的高度總和除以3進行折算,余數(shù)大于1.5m時,可按1層計算。常見的錯誤是以建筑總高度除以3來計算層數(shù),但實際是有區(qū)別的。
二、疏散樓梯的消防設計分析
在建筑物的消防設計時,必須有安全疏散設計,疏散樓梯是非常重要的豎向疏散通道,在消防驗收過程中常發(fā)現(xiàn)疏散樓梯的設計存在以下問題:
1、合樓內疏散樓梯數(shù)量的規(guī)定。根據(jù)綜合樓內不同功能的樓層區(qū)域,有的需要單獨設置樓梯。據(jù)統(tǒng)計常見的以下幾類場所需要設置獨立的疏散樓梯:
(1)商住樓,住宅與商業(yè)部分的樓梯應分開獨立設置。
(2)劇場、電影院、禮堂設在其他民用建筑內時,必須要有1個獨立的疏散樓梯。
(3)高層建筑內有老年人活動場所和兒童用房時,必須要有獨立的疏散樓梯。
(4)在綜合樓內,辦公部分的疏散出入口應該獨立設置,不能與該樓對外的商場、營業(yè)廳等場所的疏散出入口共同使用。
2、對于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當只有1個單元時,設置一個疏散樓梯的條件是:任一層面積不大于650m2,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不大于10m時,戶門為乙級防火門疏散樓梯應通至屋面,以上4個條件缺一不可。
3、對共用底層的商住樓,中間樓層設置了休息平臺,住宅部分一個或幾個單元的人員疏散到平臺上再通過平臺疏散到室外的情形。如果平臺上設置的疏散樓梯獨立設置且滿足疏散寬度和形式的要求,筆者認為這種設置形式是允許的。理由可參考的規(guī)范條款是《建規(guī)》第5.5.11條和第5.5.23條。